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最高法判例:西安一家做无线网络通信的公司,拥有一项WAPI标准必要专利,这个专利是咱们国家无线局域网的强制标准,简单说就是符合国内入网要求的无线设备,基本都得用这个技术。
这家西安公司早在2010年就和美国某科技公司签了专利许可合同,但2014年之后双方需要重新谈许可费。结果美国公司不仅没积极谈判,还质疑要不要继续许可,西安公司报了一个符合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的许可费,对方也没回应。
后来发现美国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某电脑贸易公司,在国内卖的手机、平板都带WAPI功能,其实就是用了西安公司的专利技术,而且这家上海公司还参与过之前的许可谈判。西安公司直接起诉到法院,一审判上海公司赔1.4亿多,上海公司不服上诉到最高法。
最终最高法维持了赔偿金额的判决,这里就给大家拆解下专利侵权赔偿的核心逻辑:
第一,先确定侵权行为成立。对于通信领域这种需要多主体配合的方法专利,只要你把专利的核心技术固化在产品里,而且这个行为是实现专利功能必不可少的,就算侵权;如果是多个公司分工配合干的,还会被认定为共同侵权。
第二,侵权方如果拒不提供销售数据,法院可以参考行政机关的进网许可数据来算销售规模,就像这个案子里,法院用了手机的进网数据来确定侵权产品数量。
第三,赔偿金额还要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专利在技术里的核心地位、侵权方的过错程度。像这个案子里,美国公司无正当理由拖延许可谈判,还质疑许可必要性,属于明显有过错,这也是赔偿金额较高的原因之一。
第四,标准必要专利有特殊规则,专利权人只要提出了符合FRAND原则的报价,本身没过错,就有权要侵权赔偿;而侵权方如果是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谈判,就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最后要提醒大家:如果你的专利是行业强制标准的必要专利,遇到侵权时,一定要保留好许可谈判的证据,比如报价记录、对方拖延的沟通记录,这些都会成为后续主张赔偿的关键。如果您正面临专利侵权纠纷,或者对专利许可、赔偿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