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讲一起最高法终审的典型案例,看完你就明白:知识产权诉讼不是随便提的,恶意起诉反而要赔对方钱。
泉州日某仪器公司曾经有一项“内置式数显靶式流量计”的实用新型专利,但2006年因为没缴年费,专利被公告终止了。后来他们还就专利权终止提过行政诉讼,最后自己撤诉了,等于彻底认了专利失效的事实。
但就在专利失效十几年后,日某仪器公司在2019年、2020年先后两次起诉福建恒某科技公司,说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这项专利。结果两次诉讼要么是日某仪器公司自己撤诉,要么是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接连被恶意起诉,恒某科技公司也忍不了了,2022年反过来起诉日某仪器公司,告他们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要求赔偿50万元的损失。
法院最终怎么判的呢?一审法院判决日某仪器公司赔偿恒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共6万元,二审最高法维持了原判。
这里给大家划几个关键的法律点:
1. 什么是“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简单说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的主张没道理,比如专利已经失效、对方根本没侵权,还故意去起诉别人,滥用诉讼权利干扰对方正常经营,这就构成恶意诉讼。
2. 恶意起诉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恶意诉讼属于侵权行为,要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包括被起诉方打官司花的律师费、差旅费,还有因为诉讼受到的经营损失。
3. 被恶意起诉了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明明自己没侵权,却被对方拿着失效专利、不成立的权利主张起诉,一定要及时固定证据,比如对方权利失效的证明、自己不侵权的证据,还可以反过来起诉对方恶意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知识产权是用来保护创新的,不是用来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前,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的权利是有效的、对方确实有侵权行为,不然不仅打不赢官司,还要赔对方钱,得不偿失。如果遇到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