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暂无查看:885次2018-05-08 09:13
第一,加强商标管理。商标是一种能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加以区别的标志,它是一种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范畴,需要由国家予以保护,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商标,需要由...
暂无查看:1478次2018-05-08 09:11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暂无查看:857次2018-05-08 09:09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1.关于居间人的报酬 ...
暂无查看:613次2018-05-08 09:09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
暂无查看:551次2018-05-08 09:07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
暂无查看:494次2018-05-08 09:06
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 居间合同与委...
暂无查看:411次2018-05-08 09:06
(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
暂无查看:400次2018-05-08 09:04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
暂无查看:488次2018-05-08 09:03
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委托物需具备几个条件: (1)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
暂无查看:572次2018-05-08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