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暂无查看:575次2018-05-14 06:56
1列入保护的范围为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不是由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我国不予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首次使用的商标不享有临时保护及商标申请优先权。 2保护对象为在上述国际...
暂无查看:488次2018-05-14 06:55
商标法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
暂无查看:524次2018-05-14 06:53
商标法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
暂无查看:362次2018-05-14 06:51
商标法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暂无查看:498次2018-05-14 06:50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暂无查看:2002次2018-05-14 06:50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在国家工...
暂无查看:495次2018-05-14 06:48
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提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要求,我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商标注册...
暂无查看:439次2018-05-14 06:48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
暂无查看:409次2018-05-14 06:47
商标法 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商标代理查看:480次2018-05-13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