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
暂无查看:516次2018-05-14 06:51
商标法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暂无查看:710次2018-05-14 06:50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暂无查看:2379次2018-05-14 06:50
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决定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在国家工...
暂无查看:738次2018-05-14 06:48
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提出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要求,我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商标注册...
暂无查看:758次2018-05-14 06:48
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
暂无查看:526次2018-05-14 06:47
商标法 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商标代理查看:635次2018-05-13 07:24
商标法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
暂无查看:684次2018-05-13 07:22
商标法 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
暂无查看:1868次2018-05-13 07:21
关于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商标法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暂无查看:810次2018-05-12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