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周岁个体户顾客就餐后,在餐饮店卫生间台阶摔倒,造成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伤者先天存在左下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伤者自行委托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店家对伤残、因果关系存疑,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二次鉴定结论维持十级伤残,认定本次摔伤损伤参与度 100%。
餐饮店抗辩店内防滑、照明、警示设施齐全,摔倒系伤者饮酒、先天肢体缺陷导致,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伤者委托上海阅瀚(南昌)律所提起诉讼。
办案律师梳理全套证据,逐项应对商家免责抗辩:
1、调取报警、急救记录,结合监控视频指出门店卫生间未摆放防滑垫、缺少醒目警示标识,未尽《民法典》规定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2、依托司法鉴定意见,证实本次摔伤损伤参与度 100%,伤者先天后遗症仅为身体基础条件,不能减轻店家赔偿责任;
3、提交营业执照、经营收款流水,预判法院不直接采信流水金额,主张参照江西省城镇私营居民服务业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
4、完整主张医疗费、住院及出院后营养费护理费、后续取钢板费用、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5、专项论证鉴定费承担规则:店家单方启动重新鉴定,结论未发生改变,3800 元二次鉴定费由餐饮店自行承担;首次鉴定费按照省内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予以核定。
案件最终裁判结果
1、综合双方过错,酌定餐饮店承担 30% 赔偿责任,核定总损失 146812.05 元,店家赔付 44043.62 元;
2、伤者先天旧疾不减轻侵权责任,十级伤残相关损失依法支持;
3、参照居民服务业标准支持 103 天误工费,酌情认定营养、护理、交通损失;
4、店家自行申请重新鉴定,3800 元二次鉴定费由餐饮店全额承担;首次鉴定费法院依法核定;
5、驳回原告超出核定范围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过错比例分摊;
6、义务人逾期履行付款义务,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维权法律提示
1、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标准:仅铺设防滑地砖不足以免责,湿滑区域、台阶缺少防滑垫、醒目警示,认定存在过错;顾客自身疏忽、饮酒可减轻商家责任,常见责任区间 20%-40%。
2、受害人自身基础疾病规则:司法鉴定认定本次事故损伤参与度 100% 的,侵权方不能以伤者原有旧疾主张减免赔偿。
3、超 60 周岁个体户误工费:仅有经营流水无劳动合同、个税记录,法院大多参照本地对应私营行业平均工资核算。
4、重新鉴定费用规则:被告单方申请重新鉴定,核心结论未推翻,二次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
5、后续治疗费处理:司法鉴定明确取内固定费用,可在首次诉讼一次性主张,无需等待手术实际发生。
6、公共场所摔倒取证要点:第一时间报警,拍摄现场防滑设施、警示标志现状,固定侵权证据。
上海阅瀚(南昌)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商超、餐饮店铺顾客摔伤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擅长应对商家全面免责抗辩,妥善处理老年伤者、个体经营户误工费、多重鉴定费用划分争议,维护受害人赔偿权益。
在餐饮店、商场等场所滑倒摔伤、经营者拒绝赔偿,可咨询上海阅瀚(南昌)律师全程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