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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购房者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开发商作为担保方。待开发商取得小区的总产权证,而业主获得个人的小产权证后,业主需将产权证抵押给银行,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转化为抵押贷款。只有在业主清偿全部房款后,方能取得产权证。
未办理产权证所带来的风险包括:首先,缺乏产权证的房屋无法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或出租。必须认识到,目前居住的房产未必是最终选择,若未来遇到更令人满意的房产,而当前的房产无法出售或出租,它可能成为一种负担。其次,存在不良开发商可能利用手中的房屋产权证进行二次抵押的风险;一旦开发商破产或关闭,银行将对其资产(包括业主的房产)进行清算和清偿。最后,即便在居住期间房产发生意外,业主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但风险已转移至业主;例如,在发生火灾等意外时,保险赔偿金将由开发商领取,但若因业主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坏,则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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