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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广州海珠区劳动合同律师

2023-05-0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368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短的缺陷

1、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过短的缺陷

(1导致过早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签订一年期限,则在用工的第二年就要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压力加在了用人单位的身上。

(2劳动合同期限短,试用期也短,无法让企业全面地了解招聘的劳动者。

也许有人会说,我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在一年的时间内,还不够了解一个劳动者吗

当然,一年的时间要比最长的试用期六个月还要长,更有利于了解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但我们不得不考虑到,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合同到期终止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一年期劳动合同为例,如果一年后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选择三年期的合同,可以有六个月的试用期,在这六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结合试用期制度合理确定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劳动合同法》又在第十九条专门规定了试用期的长短,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通过对上述法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三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达到了最长,为六个月。因此,除有特别情况外,不建议用人单位在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时,签订三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不包括三年期。而在三年期限内的劳动合同选择中,则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等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

二、选择劳动合同期限的办法

1、根据岗位确定

不同的岗位,应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来说,企业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结合岗位的特点以及劳动者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专业技术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1对于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中长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带来的损失。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选择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①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②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③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④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工作性质确定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选择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术人员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他们的经验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连续签订2次中长期合同如五年,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基层人员中大多数是刚毕业不久或工作不久的员工,他们需要熟悉企业的情况并积累工作经验。对于这部分人员,可以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种是技术人员。由于技术人员需要考察的时间周期较长,可以采取第一次签订长期合同35,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这段时间便于对他们工作能力进行考察,也利于岗位轮换,熟悉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同时避免由于工作的变换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的风险。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合适的可以续签5年的劳动合同,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第二种是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人员需要考察的时间周期较短,可以采取第一次签订短期合同,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这段时间可以了解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合适的可以考虑续签5年的劳动合同,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3、注意事项

在选择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最好形成长期、中期、短期并用的复式格局模式,既保持劳动力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促进劳动力的流动。

切忌劳动合同期限一刀切,避免因劳动合同用一天到期,大量人员同时离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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