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实务防控指南(2025版):企业交易的安全屏障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是企业交易环节最易发的刑事风险,核心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覆盖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加盟合同等全交易场景。2025年最高法《涉企合同犯罪典型案例》显示,此类犯罪已呈现“专业化、隐蔽化、链条化”特征,尤其在大宗商品交易、跨境贸易、加盟招商等领域,“虚假订单骗取预付款”“伪造资质签订合同”“收货后失联逃匿”等行为频发——某贸易公司伪造海关报关单与企业签订1500万元的钢材采购合同,收取预付款后卷款跑路,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案例,凸显了交易合规的紧迫性。本指南结合最新监管与司法实践,提供全流程可落地的防控方案,帮助企业在交易中“辨真伪、防陷阱、护权益”。
一、核心界定: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纠纷的关键区分(2025年司法共识)
企业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常混淆“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需先明确核心边界,避免维权方向偏差:
(一)核心区分标准
区分维度
合同诈骗罪
民事合同纠纷
主观意图
签订合同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永久占有对方财物)
无非法占有目的,仅因经营困难、履约失误等导致违约
行为特征
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如伪造资质、虚假宣传、隐瞒履约能力)
签订合同时无欺诈,履约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履约态度
无实际履约行为,或仅为骗取财物而实施“象征性履约”(如少量供货后失联)
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后主动协商补救(如退款、延期履行)
资金去向
骗取的财物用于挥霍、赌博、转移资产等,未用于合同约定用途
资金用于合同履行或企业合法经营,无恶意转移、隐匿行为
立案标准(2025年)
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
无明确数额标准,按民事纠纷处理(起诉要求赔偿、解除合同)
(二)典型案例对比
某建材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水泥供货合同,收取50万元预付款后,将资金用于偿还赌债,未组织货源且失联,属于“非法占有”,定合同诈骗罪;若该公司因上游供应商断供无法按时交货,主动与施工企业协商退款或延期供货,属于“履约不能”,按民事合同纠纷处理。
二、事前预防:交易前的“风险筛查”与“防火墙”搭建
1.建立3大核心防控制度(可直接套用)
(1)《交易对手方尽职调查管理制度》
核心条款:
尽调范围:所有交易对手方(尤其是首次合作、大额交易、异地交易对象),需开展“资质核查、信用核查、履约能力核查”;
尽调内容:
基础资质:核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筑资质证书)的真实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建部资质查询平台”验证);
信用状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有合同诈骗、失信被执行人、大额诉讼等不良记录;
履约能力:核查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近一年财务报表、过往交易案例(要求提供3个以上同类交易的履约证明),跨境交易需核查海关备案信息、外汇结算资质。
尽调流程:首次合作需由业务部门发起尽调申请,合规部门+法务部门联合审核,尽调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大额交易(如超过500万元)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尽调报告》。
落地要求:建立交易对手方“黑白名单”,尽调记录留存至少5年,每年对合作对象开展一次复核。
(2)《合同签订与审批管理细则》
核心目的:规范合同签订流程,防范“阴阳合同”“空白合同”“虚假合同”风险
合规要求:
合同文本:优先使用企业标准合同模板,非标准模板需经法务部门审核;禁止签订“空白合同”(如仅签字盖章,关键条款留白),禁止签订与实际交易不符的“阴阳合同”;
条款审核:重点审核“付款方式、履约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明确“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分期付款需与履约进度挂钩”等防控条款;
签字盖章:需核实签字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需为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禁止使用财务章、部门章签订合同),留存盖章页扫描件与签字人身份证明。
(3)《大额交易风险防控准则》
核心条款:
大额交易界定:单笔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或预付款超过100万元的交易,纳入大额交易管理;
防控措施: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开具银行履约保函;
分阶段履约与付款(如“预付款30%+到货验收后付50%+质保期满付20%”);
设立“风险预警线”,若对方未按约定进度履约,立即暂停付款并启动核查。
禁止性规定:禁止向无真实业务背景的企业支付大额预付款;禁止与“空壳公司”“关联关系不明”的企业开展大额交易。
2.重点场景事前筛查工具
(1)加盟招商场景
筛查要点:核查招商企业是否具备特许经营资质(通过“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是否如实披露企业经营状况、加盟成功率、诉讼记录等信息,禁止加盟企业收取“高额加盟费”后不提供培训、货源等服务。
风险信号:宣传“零风险、高回报、快速回本”;要求一次性支付高额加盟费;拒绝提供过往加盟商联系方式。
(2)跨境贸易场景
筛查要点:核查对方企业的海关备案号、进出口经营权、外汇结算资质,要求提供过往跨境交易的报关单、提单等凭证(通过海关系统验证真伪);约定货物验收与付款的跨境监管机制(如信用证结算)。
风险信号:要求采用现金结算或个人账户收款;拒绝提供海关备案信息;报价远低于市场公允价格。
(3)建设工程场景
筛查要点:核查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等级(需与工程规模匹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要求提供过往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如竣工验收报告)。
风险信号:伪造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无注册证书;要求提前支付大额“履约保证金”“进场费”。
三、事中把控:交易中的“动态监控”与“风险预警”
1.合同履行全流程监控
(1)付款环节监控
监控要点:
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禁止提前付款或超额付款;
付款前核查履约凭证(如供货单、验收单、发票)的真实性,确保“凭证齐全、账实一致”;
大额付款需通过公对公转账,禁止向个人账户支付合同款项(确需支付的,需提供对方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法务部门审批)。
预警信号:对方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提前付款;要求变更收款账户(尤其是变更为个人账户);提供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与业务不符。
(2)履约环节监控
监控要点:
建立“履约台账”,记录履约进度、到货情况、验收结果,每周核对一次;
大额货物交易需派员现场验收(如数量清点、质量检测),留存验收照片、视频与对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服务类合同(如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需定期核查服务成果(如报告、数据),确保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预警信号:未按约定时间履约,且无合理理由;履约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整改;负责人失联、办公地址变更且未通知。
(3)资金与货物流向监控
监控要点:
跟踪大额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对方提供资金使用明细(如采购凭证、付款记录),确保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用途;
货物交易中,核查物流信息(如提单、运单)的真实性,跟踪货物运输轨迹,避免“虚假发货”(如伪造物流单)。
预警信号:对方无法提供资金使用明细;物流信息与约定不符(如发货地址异常、运输时间过长);货物到货后发现为残次品、假货或数量短缺。
2.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1)建立“三级预警机制”
一级预警(潜在风险):对方延迟履约不超过7天,或提供的凭证存在轻微瑕疵,由业务部门联系对方核实情况,留存沟通记录;
二级预警(中度风险):对方延迟履约超过15天,或拒绝提供履约凭证,暂停付款并由合规部门介入核查,发《履约催告函》(留存快递回执与邮件记录);
三级预警(高风险):对方失联、办公地址为空、存在转移资产等行为,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应急处置流程
第一步:证据固定。收集合同、付款凭证、履约记录、沟通记录、对方资质文件等所有相关证据,整理成证据链(复印件与电子版备份);
第二步:财产保全。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对方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避免财产流失;
第三步:核查定性。由法务部门+外部律师联合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若达到立案标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链与《报案材料》);若为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事后救济:遭遇合同诈骗后的“维权指南”
1.刑事报案流程与要点
(1)报案条件
已签订合同且支付款项(或交付货物);
对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
骗取财物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2025年立案标准);
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失联、转移资产、挥霍资金)。
(2)需准备的报案材料
主体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报案时提供);
交易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履约记录(供货单、验收单、物流单);
欺诈证据:对方伪造的资质文件、虚假宣传材料、隐瞒履约能力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
损失证明:证明因对方诈骗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货款损失、违约金、维权费用);
其他材料:《报案申请书》(详细说明交易过程、诈骗事实、损失金额)、对方企业及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3)报案渠道
向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对方企业所在地);
跨境合同诈骗可向户籍地或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海关、外汇管理部门报备。
2.民事维权与财产追回
(1)民事起诉
适用场景: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财物、赔偿损失;
关键要点:需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一般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2)财产追回途径
刑事追赃:公安机关立案后,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涉案资产,案件审结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
民事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查询对方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强制划拨、拍卖);
连带责任追偿:若存在第三方担保(如保证人、抵押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对方企业为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常见诈骗场景事后救济方案
场景1:收取预付款后失联
救济措施: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合同、付款凭证、对方身份信息;申请法院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资产;联系其他受害企业联合报案,扩大追赃范围。
场景2:伪造资质签订合同
救济措施:收集对方伪造资质的证据(如虚假证书、验证记录),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已付款项;举报对方伪造公文、印章的行为(另案处理)。
场景3:收货后拒不付款且失联
救济措施:整理供货单、验收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尚未销售的货物或其他资产;若对方存在转移资产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合同诈骗罪责任。
五、关键岗位专项防控要求
1.业务岗位(业务经理、销售人员)
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交易对手方尽调制度,不与“黑名单”企业、无资质企业开展交易;
如实向对方披露企业信息,不参与虚假宣传、伪造凭证等欺诈行为;
发现对方存在履约异常、资质造假等风险信号,立即向部门负责人与合规部门报告。
2.法务岗位(法务专员、法务负责人)
防控要求:
严格审核合同文本,重点排查“霸王条款”“风险条款”,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参与大额交易的尽调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设计风险防控条款(如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
遭遇合同诈骗后,牵头证据固定、报案、诉讼等维权工作,协调外部律师资源。
3.财务岗位(财务负责人、出纳)
防控要求:
严格按合同约定与审批流程付款,拒绝无合同、无凭证的付款申请;
核查付款账户与合同约定账户是否一致,发现账户变更等异常情况立即暂停付款并上报;
留存所有付款凭证、银行流水,配合合规部门开展资金流向核查。
4.管理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高管)
防控要求:
建立健全交易合规防控体系,审批大额交易时严格把关,不盲目决策;
重视合规培训,提升员工风险识别能力,定期开展合同诈骗案例警示教育;
遭遇合同诈骗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协调内部资源与外部机构(公安、法院、律师),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结语
合同诈骗罪的防控核心是“事前严筛查、事中强监控、事后快维权”。在2025年市场交易复杂度提升的背景下,“专业化诈骗”“链条化诈骗”等行为已成为司法打击重点,企业切勿抱有“轻信对方、简化流程”的侥幸心理。交易安全是企业经营的“生命线”,唯有将合规防控融入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全流程,通过制度搭建、风险筛查、动态监控、快速维权形成闭环管理,才能精准识别诈骗陷阱,有效规避交易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可持续经营。
下一篇可聚焦“非法经营罪合规实操手册”(企业经营边界核心风险,覆盖特许经营、互联网经营、金融业务等高频场景),或“知识产权犯罪合规防控指南”(覆盖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类犯罪)。您可选择具体方向,或补充企业行业、交易类型等需求,我将进一步优化内容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