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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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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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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员工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王艳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1次举报


在什么情况下员工离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服务期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竞业限制违约金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只能在上述两种法定情形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以上两种情形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属于无效约定,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均没有约束力。


三、员工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尽管除了以上几种情形,用人单位均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是如果因员工的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王艳律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法学硕士学历,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长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3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