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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说法】广州劳动律师告诉你:广州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企业搬迁以防止劳动纠纷?(一)

2018年12月19日 | 发布者:陈嘉 | 点击:38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民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总是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如果总体经济环境比较不理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民营企业可能考虑如何降低成本了,除了用工成本,那么支出比较大就是租赁成本了。  


 民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总是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如果总体经济环境比较不理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民营企业可能考虑如何降低成本了,除了用工成本,那么支出比较大就是租赁成本了。

    

    今天,广州劳动律师陈嘉想谈谈:企业碰到搬迁的时候,如何处理才能避免劳动纠纷。

  

    企业搬迁尤其是大规模的跨区域搬迁可能会导致大规模的劳动纠纷,这是广州公司首先必须应当考虑到问题。


   有很多法官认为企业跨地域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的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很多时候,劳动者会选择到一个企业上班,通常会考虑到一个原因通勤的时间,还有比如公司地址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比如广州公司如果搬到东莞,许多员工可能就选择不去新公司上班,而且还会追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


     所以广州劳动律师给广州公司的第一个提示:企业搬迁地点不能太远,尤其是不能跨行政区域。


    接下里是企业搬迁需要考虑的是一个程序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所以,在提出企业搬迁时候,广州公司应当提出一个方案,建议提前一个月与工会、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谈论并协商。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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