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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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发生劳动纠纷,应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者:陈嘉律师|时间:2025年04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220人看过


问题

最近,某外籍客户咨询,其过来广州这边工作,因拖欠工资发生劳动纠纷,应当怎么维护自身权利?

律师回答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外国人来华工作,并不一定跟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所以,来华工作的外国人(除了特殊人员外),首先应当先办理就业许可证,才能成立劳动关系,但不乏有一些外国人,未有许可证却为国内企业提供工作,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即便有劳动合同也无法认定为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外国人持有《就业许可证书》,则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比如拖欠工资可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通过劳动监察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但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则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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