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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中突发疾病送入医院,可以认定工伤吗?

发布者:陈嘉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1日|分类:工伤赔偿 |294人看过


问题

近期,有客户咨询:员工在工作时突发疾病送入医院治疗,现在员工出院了但有后遗症,想要申请工伤,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伤吗?

律师回答

工作中突发疾病被送医,这种究竟属不属于工伤?这是很多企业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释下这个问题。

一、员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突然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才能认定工伤。

这里如何理解“48小时之内”?起算是什么时候?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三条规定:“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抢救超过48小时才死亡,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虽然有个别案例也有认定工伤的情形,但目前绝大多数司法机构仍严格按照48小时来判断。

二、员工突发疾病后送医,虽然留下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治疗后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等,最典型的比如中风,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很遗憾,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原因在于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员工因本身的疾病导致的伤害,跟工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当然也有比较特殊情况被认定工伤,比如工作时突发疾病时导致受伤,但其中涉及到是否工作原因导致疾病发作后受伤,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机构才可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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