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培源律师网

专业、高效、有责任心的律师值得您信任

IP属地:江苏

陆培源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86090540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撤销婚姻于法有据

发布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44人看过举报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案件。这是该区自民法典实施后首例因隐瞒重大疾病而撤销婚姻的案件。

  法院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2018年12月通过网络相识,2019年4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定期回娘家并长期居住,李某开始并未起疑。但到了2020年8月,李某在与刘某父亲交谈中得知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此时李某方才知晓刘某定期回娘家且回来后用卫生纸夹藏小药片服用这些行为,正是在通过服用药物和医院治疗的手段来控制病情复发,且刘某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为此,李某诉至平安区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平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缔结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双方彼此相互了解信任的基础上。刘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未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且婚后其病情亦未治愈。本案中,李某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撤销婚姻,事实清楚,于法有据,故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的婚姻。来源法治日报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江苏 苏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86090540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18879

  • 昨日访问量

    47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陆培源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