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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结婚、离婚登记的那些事

发布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52人看过举报

一.双方均为江苏省内户籍,能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吗?

答:可以。凭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二.一方为江苏省内户籍,能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吗?

答:可以。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凭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三.双方均非本省户籍,能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吗?

答:不能在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但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即双方均非本省户籍,一方需提供本地居住证即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的居住证。

四.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附:1.苏州市各区市婚姻登记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2.“苏服办”APP“婚姻预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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