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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参与度是否会影响交强险的赔付责任?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9日|分类:保险理赔 |874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A骑自行车被驾驶机动车的B撞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脚踝骨折,腰部擦伤。A在发生交通事故的3个月前因腰椎间盘突出接受过手术治疗,出院小结中记载腰部活动受限,事故发生后,A去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结论为腰部活动受限狗工程十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三者险,A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称A腰部存在自有疾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其腰部活动受限主要是因为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后所致,交通事故仅仅造成腰部擦伤。后进行参与度鉴定,鉴定中心认定交通事故导致A腰部活动的参与度为10%-20%。

【争议焦点】

交强险赔付责任是否应该考虑受害人的损伤参与度因素?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A腰部活动受限主要是由于其自身腰椎间盘突出症进行手术所致,交通事故虽然导致A腰部受伤,但止损程度较轻,其参与度仅为10%-20%,结合沈某的伤情,法院酌情认定参与度为20%,在计算伤残赔偿金时予以考虑。

【法律评析】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案件的审判实务中,一旦涉及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去哦你沟通影响力判断,通常会通过司法鉴定划分损伤参与度的方式予以确定。然而,损伤参与度的划分并不等同于责任的划分,尤其是交强险,因为其具有社会公益和强制性。

法院对交强险的赔付责任判定是否需要参考损伤参与度因素尚存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保险人在交强险范围内应该承担的赔付责任不得适用损伤参与度予以减免,理由主要有两点:1)从根本上否认损伤参与度对于侵权责任判定的参考价值;2)认为损伤参与度仅仅是对于交强险的赔付责任不产生影响。

一、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考量

损伤参与度对交通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认定不具有决定性影响,损伤参与度认定并不等于侵权责任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的判断。在某些情况下,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外伤与受害人体质所造成的后果是可分的,因果关系就相对明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体质和交通事故外伤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交通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存在很大争议。通说认为,侵权责任法中因果关系认定适用相当因果关系标准,即:某一事实仅于现实情形发生某种结果,尚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形下,以社会的一般观察,亦认为能发生同一结果时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的存在。由此可知,在受害人自身体质缺陷和交通事故共同造成损害后果时,必须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果关系。

二、受害人体质不构成侵害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在确认因果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损伤参与度本质上是源于客观体质而非受害人的故意或过失,因此不能构成侵权法规定的侵害人的免责事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在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只有在受害人对于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故意、过失的前提下,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而在无过错归责原则下,《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故意是唯一的免责事由。

损伤参与度只是对受害人本身体质及交通事故在损害结果中的原因力比重鉴定,受害人体质仅是其身体客观情况的反映,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客观因素之一,不能体现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因此不能依据损伤参与度主张减轻或免除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人赔付责任的特殊考量

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和强制性是其区别于一般商业三者险的最大特征,旨在通过交强险体系使得在交通中的受害人得到必要和及时的保障,因此,只要交通事故导致损失发生,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侵权责任,交强险保险人都应当在限额内及时赔付,这是由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所决定的。

四、可能适用损伤参与度的交强险赔偿项目

即使在法院判决交强险保险人赔偿责任应参考损伤参与度的前提下,也并非所有赔偿项目均能适用参与度,一般而言,大部分法院认为:

1)非物质性赔偿项目(即: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自身体质和交通事故共同造成的损失,自身体质是不可避免的原因力之一,因此需要考虑参与度,其中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一般是按照法定数额乘以参与度比例予以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由法官酌定。

2)物质性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丧葬费)是被害人因交通事故直接支出的费用或实际遭受的损失,与交通事故的致害行为直接相关,不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

医疗费用方面的争议比较大,有的法院不考虑参与度,认为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有的法院考虑参与度,也有的法院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在总医疗费中所占比重作了区别于损伤参与度鉴定的额外鉴定,按照该鉴定来认定医疗费的赔付额度。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遇到保险纠纷,欢迎您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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