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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籍人士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你除了申请执行,还能用什么招?

发布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2日|分类:婚姻纠纷 |1095人看过举报

【案情简介】

甲男(西班牙籍)与乙女(中国籍)于2015年6月在上海相识,一个月后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后不久,因为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的不同,两人矛盾凸显终至不可调和,2015年底,乙女在上海某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同时判决甲男向乙女支付共同财产的折价款50万元。

判决生效后,甲男并未实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向乙女支付50万元,乙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甲男送达了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但甲男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因担心甲男离开中国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乙女听从律师建议向法院提交了限制甲男出境的申请。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甲男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主观上存在恶意,鉴于其系外籍人士,其随时可能离境,导致案件存在无法执行的现实危险,法院对于申请人B女的申请予以支持,遂作出裁定:限制A男出境,直至其完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问与答】

问题一:什么情形下需要限制外国人出境?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2)公安/检察院/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问题二:哪些机关有权决定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答:公安/官案机关、法院/检察院均有权决定限制出境。

【结语与建议】

在涉外案件中,限制出境手段的运用十分常见,因为一旦外籍当事人离开中国,国内的法院就很难对其采取措施来有效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应承担的给付义务,原因在于一个国家的司法权只能在本国境内行使,对于在境外的涉案人,国内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往往鞭长莫及。故此,建议遇到类似问题的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限制出境,以有效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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