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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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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安哥拉)感染疟疾,回国后确诊死亡,意外险赔不赔?

作者:赵玉杰律师时间:2025年04月14日分类:保险理赔浏览:102次举报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甲公司以包括A在内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自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险种包括:1)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50万;2)附加境外意外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包括疾病住院和门诊,保险金额为2万;3)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包括疾病住院和门急诊,保险金额为2万。

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载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投保的地域范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责任免除载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保险条款释义载明,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特别约定包括:1)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往返并在安哥拉国家或地区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2)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且在境外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的,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300元部分按照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境外就医且返回境内后仍继续在境内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本公司就其每次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300元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医疗险保险金。

2021年5月27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A于2021年5月3日从非洲安哥拉到德国法兰克福转机,于2021年5月5日到达沈阳转运至宾馆隔离,2021年5月18日自觉身体不适,间歇发热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输入性恶性疟疾,患者务工的安哥拉为疟疾高度流行区,恶性疟疾患者常见,疟疾疾病负担严重。近五年我市媒介监测显示城市各类生境未检测到按蚊分布,自2004年沈阳市传染病院报告最后1例本地疟疾病例以来,我市再无本地疟疾病例报告,2020年沈阳市通过国家消除疟疾终审评估,沈阳市属于疟疾非流行区。

2021年5月31日,沈阳第六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内容为:死者姓名A,死亡日期2021年5月23日19时10分,死亡原因为恶性疟疾引起脓毒性休克引起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症。

A的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往返并在安哥拉国家或地区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在境外因罹患急性病且在境外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的,被保险人回国后确诊的疾病,不在保单赔付范围内为由拒赔,A的家属根据《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起诉至法院,双方因此涉诉。

【裁判结果】

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50万,驳回要求支付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2万元的诉请。

【争议焦点】

A的死亡是否属于《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约定的保险事故?

【裁判要旨】

A长期在安哥拉工作,属于疟疾易感染地区,其在2021年5月3日离开安哥拉回国,5月19日因发热入住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入院病历记载无输血史、手术史和外伤史,后确诊为恶性疟疾,并因此导致浓度性休克引起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症而死。结合恶性疟疾的传播途径、潜伏期、确诊地区沈阳无按蚊分布等因素,本院认为A在安哥拉感染疟疾具有高度盖然性,按蚊叮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的身体伤害,但被带有疟原虫的按蚊叮咬则有高危风险,由此感染疟疾显然并非A本意亦超出其预期,故被按蚊叮咬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且与A死亡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属于《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应支付身故保险金50万。

因A属于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并在境内接受治疗并非《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中约定的在境外罹患疾病,不符合《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约定的保险责任,故A的家属要求按照《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给付保险金2万元的诉求不予支持。

鉴于A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包括一份主险《境外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两个附加险《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和《附加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若双方就《附加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发生争议的,可另行诉讼解决。

【律师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疟疾的诊断》(WS259-2015)载明疟疾是由疟原虫寄生于人体引起的传染性寄生虫病,主要有间日疟、恶性疟、三日疟、卵形疟等,传播途径包括经媒介按蚊叮咬传播或血液传播,热带地区通常全年都能传播,恶性疟潜伏期一般为11天到16天。

本案中的争议焦点之一是A系在国内医院确诊罹患恶性疟疾,而主险保单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往返并在安哥拉国家或地区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这也成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境外感染疟疾境内确诊,意外伤害保险能不能赔?本案法院持肯定意见。

另外,A的家人根据《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来主张医疗费的赔偿是错误的,一方面其认为疟疾是意外,所以主张意外伤害险项下保险金的赔偿,一方面其又以《附加境外疾病医疗保险》来主张疾病医疗费的保险金,等于认为疟疾属于疾病范畴,这明显是有矛盾的,诉请自然得不到法院支持,其应按照《附加境外意外医疗保险》来主张。

人身保险的理赔相对而言属于比较专业的领域,如果您遇到类似的保险纠纷,为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建议您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并寻求帮助。


赵玉杰律师,上海博巽律师事务律师。执业领域:保险理赔、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等)。  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博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9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