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军律师网(华律网推荐认证律师) 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服务 法律咨询热线:13173036061
1370120********23
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2号楼2层
王胜军律师 近期帮助过:18693 网站积分:44766 好评率:100% 一对一咨询
手机:13173036061(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传真:0531-86965660
在线交流:法律咨询点这里
邮箱:wshj1125@163.com 执业证号:1370120********23 执业机构:山东舜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2号楼2层
更多
成功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驳回原告...Y公司起诉G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G公司支付Y公司质保金 144845.31 元及利...2022/8/10 15:52:26对报案不及时处理,公安机关被确... 案件简介: 原告张某在海南省东方市与另一本村村民合伙承包种植高产农作物,在合伙清算时,原告发现另一合伙人存在虚...2019/7/22 16:19:21“答非所问”信息公开被撤销,并...案情简介: 原告于2018年9月1日向被告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被告2018年9月17日作出《...2019/1/23 9:32:51
真的非常感谢王律师,帮助了我们一家人,谢谢2022-08-22非常认真负责的好律师,感谢王律师的大力帮助。2022-07-27非常感谢感谢您的解答!2022-04-13非常有责任心的律师,也很有耐心2022-02-09好好好2021-03-26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王胜军律师帮助,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胜军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胜军律师电话(13173036061)寻求帮助。

成功案例 goodcase
2018-12-27

济青高铁章丘段被责令退还土地并没收财产

发布者:王胜军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1时44分 | 已阅读: 2706 | 我要评论(条) | 举报

原告系章丘市相公庄镇郝庄二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家庭承包土地,并在部分承包地上进行畜禽养殖,因中铁隧道集团济青高铁青阳隧道项目部违法占用原告承包的土地及所在村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建设,2016年11月4日原...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系章丘市相公庄镇郝庄二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家庭承包土地,并在部分承包地上进行畜禽养殖,因中铁隧道集团济青高铁青阳隧道项目部违法占用原告承包的土地及所在村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建设,2016114日原告向被告邮寄违法用地举报材料。因章丘区国土局未及时履行查处职责,原告后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对原告的申请事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限章丘区国土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原告申请事项作出处理。

   2018年12月6日,章丘区国土局出具答复,告知原告已经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处以罚款164035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