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科刑辩团队 时间:2017年01月12日 9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杨某涉嫌盗窃罪,吴科、高齐律师为其成功辩护
案号:(2015)未刑初字第00334号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系本市未央区华南物流双生振威货运部员工,因被货运部老板方光宗解雇而盗窃货运部钱财。2014年12月1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月18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20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
二、辩护思路
吴科、高齐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相关案卷,并多次会见被告人杨某,对于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1、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
2、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
3、被告人杨某是初犯、偶犯,以前从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分。
4、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
三、辩护效果
法院充分采取辩护人的观点,认定杨某系初犯,有悔罪及坦白的情节,且已退回所盗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初犯。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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