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科刑辩团队 时间:2017年01月11日 9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涉嫌非法拘禁罪,吴科、高齐律师为其成功辩护
案号:(2015)未刑初字第00189号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与郝某某系朋友关系,因郝某某在受害人处贷款不成功,郝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等人将受害人控制在本市凤城四路同家快捷酒店内,对受害人实施殴打,向其索要赔偿。王某于2014年9月29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
二、辩护思路
吴科、高齐律师在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充分听取被告人意见后,向合议庭提出被告人具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1、被告人王某在本案中处于服从、被支配的辅助地位,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
2、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情节。
3、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
三、辩护效果
法院充分采信辩护人的观点,认定王某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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