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沛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3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描述:
王某分别于2013年8月1日、2018年8月1日与A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截止2023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前王某曾明确要求A公司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A公司以各种理由搪塞。后A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向王某发送《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其中明确表示到期后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迫于无奈于2023年8月10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主张A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要求其支付赔偿金66万余元。
案件结果:
经本律师代理,仲裁委最终成功认定:A公司在连续两次与王某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依法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却拒绝与之订立并于2023年7月15日下发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中明确表示到期后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关系,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应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件争议焦点:
关于A公司是否应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
案例点评:
本案经律师全面分析、固定证据,给予王某针对性的维权方案,并最终获得仲裁委支持。背后的法律依据在于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有选择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则应承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而无权拒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师建议:
针对常见的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钱,赔钱是支付赔偿金还是补偿问题,应从三个维度进行分析:
1、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可知:若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同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普通劳动合同续签(非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其余情况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规定可知:在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续签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并不由用人单位选择是否可以不续签,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综上,劳动者如面临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先找专业律师撰写书面异议函件,申请要求签订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在律师协助下搜集符合举证要求的证据材料,而不应盲目提出仲裁申请。由于劳动仲裁涉及法律法规较为分散,司法实践运用中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