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韩佩霞律师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07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2013年5月31日21时35分左右,周洋驾驶苏E×××××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玲珑街时,与由北向南横穿斑马线的行人糜荣芳相撞,致糜荣芳受伤,周洋车辆受损。经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工业园区大队调查后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洋负事故全部责任。
2、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应及时的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如有不知道的地方可及时向交通事故律师联系,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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