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磊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2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兹借到***人民币***万元整”,因被告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无法正常打款,原告遂于**日通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有限公司向被告另外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支付借款***万元。被告收到借款后从未主动联系还款事宜,截止***年**月,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还款,被告总以“在开会、下来联系”以及不接电话、不回电话等方式予以推诿、有违诚信。当事人找到本律师后办理委托手续,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起诉。经过律师团队充分准备,历经一审、二审,法庭激烈辩论后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官支持,胜诉。最终进入执行阶段,实现回款目的。
律师点评:本案庭审过程中,争议焦点主要是该笔款项到底属于民间借贷款项还是被告所称用途。双方代理律师在质证阶段就展开辩论,法庭调查阶段和法庭辩论阶段进行了6个小时。最终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随着法院打击虚假诉讼,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核心不再仅仅限于双方是否形成了借贷关系,款项是否完成了交付。对于委托第三方付款和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等情形,证明难度比过去增加了不少。法庭审理对于案件背后的关注远超过去,这意味着民间借贷案件的办理难度远高于过去,代理律师的专业性更为重要。当事人在民间借贷事务操作中,一定要在初期就具有证据意识,大额借款一定要咨询律师。提前做好风险控制,一旦出现争议才能稳操胜券。如果本身证据不足、不清,更要重视诉讼风险,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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