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劳动者出差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单位安排的出差期间受伤,多数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核心是判断受伤与工作是否存在关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解释,以下情形属工伤:
1. 出差途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如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事故、在车站候车时因搬运行李受伤;
2. 出差期间在工作场所受伤,如在客户单位洽谈业务时摔倒、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受伤;
3. 出差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如因拒绝客户不合理要求被殴打。
例外情形:出差期间因个人私事受伤,如擅自离开出差地点旅游、探亲时受伤,不属工伤。认定关键证据:出差审批单、单位通知、工作任务安排、受伤现场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例如,某员工按单位要求去外地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受伤,即使车祸责任在对方,仍可认定为工伤。若单位以“出差地不在本单位”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自行在1年内申请,未参保的待遇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