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没上班,工资怎么发?
工伤后无法上班的休息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受法律严格保障,具体规定如下:工资标准按工伤职工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即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涵盖奖金、提成、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交通补贴等所有常规收入,不得仅发放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方式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若入职不足1个月且未发放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广东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伤情参照《广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如手指骨折的停工留薪期为3-6个月,脑震荡为1-3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东莞某电子厂员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6000元(含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2000元、补贴1000元),因骨折休息3个月,工厂需全额支付18000元工资,若仅发放3000元基本工资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