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法律规定了雇员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实施后,依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中将原先“一味由雇主承担”修改为“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为人性化,使得雇主与雇员公平的分摊责任。
那么如何理解“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雇主,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量其过错程度,第一,雇主在对雇员的选任上是否存在过错,即在从事某些专业化劳务作业时,需要雇员有相应的职业资质,如雇主在雇佣过程中忽略对该部分的审查,从而导致雇员在从事劳务过程中发生事故,那么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雇主在雇员从事劳务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及安全教育义务,保障劳务环境的安全、劳务设施齐全不存在安全隐患是雇主的义务,如雇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雇员,则是从三个方面来考量其过错程度,第一,造成损害后果是否是雇员自身的行为导致的;第二,雇员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第三,雇员是否不听劝阻或者安全警示导致发生事故。
综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对损害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雇主在雇请雇员从事劳务工作时,应对雇员进行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也可以为雇员购买相关保险,以减少双方因意外事故产生的损失。作为雇员,在劳务工作时,也要谨慎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避免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