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背景:
近年来,物业费的话题始终是城市住户探讨的重点,法院里关于物业费的纠纷也越来也多。很多业主因为小区里垃圾成堆,小区安保一塌糊涂,私家车乱停放乱放等等问题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而拒缴物业费;更有甚者,在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后,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大打出手。
问题1:小区业主能否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而不缴纳物业费?
律师解答:
业主不能简单的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缴物业费。
能否拒缴物业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作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采取补救措施,不能简单的以物业的服务不到位而拒缴物业费,其理由在于物业所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而并非业主个人,该服务在小范围内存在瑕疵属于合理范畴,物业的人力物力有限,不可能做到让每一个人满意,但只要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了,业主就应当支付物业费。如个别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或者因物业服务瑕疵导致了损失,可以另外要求物业进行赔偿,而不能依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2:小区的房子没有入住,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
需要缴纳。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缴纳相应物业费。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944条第1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问题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导致漏水,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律师解答:
不能。开发商是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漏水、渗水问题,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
总结: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冲突。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也可就存在的服务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业主大会有权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创建优质物业服务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