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磊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812574595
咨询时间:09:00-17:59 服务地区

曾X与顾X、杨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华磊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47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曾X,男,1985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射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华X,江苏XX律师。
被告顾X,男,1989年6月9日生,汉族,住江阴市。
被告杨XX,女,1989年11月27日生,汉族,住江阴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曾X与被告顾X、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曾X于2017年12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曾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曾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1元(曾X已预交),由曾X负担。
华磊律师 已认证
  • 13812574595
  • 江苏天优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6.3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040分 (优于92.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篇 (优于93.12%的律师)

版权所有:华磊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6361 昨日访问量:3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