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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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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议量刑3-4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获刑1年7个月,判决作出2月后即可回家

发布者:税务律师刘旭旭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28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当事人曾在某公司担任店长一职,在职期间吸收亲戚朋友的存款合计120余万元。后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款项,大量投资人报警。公司相关人员均被抓获。

本案当事人仅是公司的普通店员,不是高级管理层,但因为有投资人举报,所以也被列为被告。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先是进行会见,了解了基本案情,然后指导当事人家属积极退赔、获得投资人的谅解书,并积极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强调当事人的自首情节。同时,由于案情拖的时间比较长,律师定期和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进行会见,充当当事人与家属沟通的桥梁。

最终,在检察院量刑3-4年的情形下,法院量刑1年7个月,在判决作出后2个月,当事人即得以和家人团聚。

个人简介刘旭旭,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注于公司法律顾问、商事诉讼、税务筹划等商事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82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税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