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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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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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同意

发布者:余桂林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2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陈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人,湖北弘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1 年 12 月13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 1994 年经人介绍认识,于 1995 年9月 18 日登记结婚。双方因婚前交往时间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性格不和,产生诸多矛盾,无法共同生活。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于 2021年 3 月 5 日起诉离婚,因受被告哄骗原告撤诉。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书已经超过六个月,原、被告关系无改善,确无和好可能。为此,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被告张某承担


余桂林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湖北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事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电视台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5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