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和让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6日 4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2016年9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孔×在北京市大兴区×镇×公司宿舍因关灯问题与被害人曹×发生口角,后被告人孔×对被害人曹×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曹×头面部软组织损伤,双侧鼻骨、双侧上颌骨额突、鼻中隔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案经过】
金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积极和被害方谈判,积极主动赔偿对方治疗和相关费用,并指导和陪同家属表达对被害方的歉意;积极和检察官交换辩护意见并提供专业法律文书,说明缓刑判决的法律依据以及证据支持。
【律师辩护】
一、被告人孔×认罪态度良好,属初犯;
二、被告人自小患有疾病,自我控制能力较弱;
三、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双方已和解;
四、被害人存在过错。综上,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部分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