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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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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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XX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金和让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9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

1、被告人袁XX因殴打他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袁XX伙同张X(另案处理)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苑路XX大厦南XX路边,酒后因琐事与梁X、李X发生口角,后四人发生互殴,致梁X受伤。经鉴定,梁X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袁XX于案发当日在现场被查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2、被告人袁XX酒后因琐事与他人互殴,致对方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3、被告人袁XX犯主客观情节轻微;被告人袁XX案发后未逃离现场,并等候警察前来,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被告人袁XX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综上,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袁XX从轻处罚。

金和让,执业证号:11101200810811839,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