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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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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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金和让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2019年8月8日11时许,在涿州市,张XX和齐X1因土地纠纷发生打架,张XX用木棍将齐X1左某臂打伤。经法医鉴定,齐X1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此次双方争执首先由被害人挑起,双方之间因土地纠纷积怨多年,此次矛盾的发生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决被告人有罪容易激化两家矛盾。且被告人已经是接近70岁的老人并长期患有多种疾病,希望人民法院尽快判决被告人无罪并释放被告人。

3、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XX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金和让,执业证号:11101200810811839,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