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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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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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X故意伤害一审判决缓刑

发布者:金和让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32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2019年8月16日12时许,被告人谭X在北京市大兴区西XX因琐事与被害人张X发生口角,后被告人谭X持凳子对张X进行殴打。经鉴定,张X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当日,被告人谭X被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自被告人谭X处扣押凳子1把,且被告人谭X已赔偿被害人张X,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被告人谭X犯罪情节轿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综上希望能够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3、鉴于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认为被告人谭X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

金和让,执业证号:11101200810811839,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