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
金和让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孟XX等假冒注册商标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金和让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2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杨XX在其租住地北京市大兴区XX镇后XXXX一出租房内,非法灌装假冒“壳牌”、“美孚”、“嘉实多”注册商标的各种型号的润滑油予以销售并获利;其中自2019年4月起,被告人游XX受雇于被告人杨XX,明知其从事上述违法活动仍协助被告人杨XX从事灌装润滑油等活动。

2、被告人杨XX、孟XX、游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均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有三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账本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价格证明、鉴定书、商标注册证等,到案经过,三被告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3、1、被告人杨XX主观故意不深;2、被告人杨XX制作的润滑油大部分尚未销售出去,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3、被告人杨XX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4、被告人杨X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综上,请求法庭对被告人杨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金和让,执业证号:11101200810811839,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