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后进入医疗期公司可以辞退吗(三)
该案中员工严重违纪之后进入医疗期的,用人单位能否仍然以严重违纪进行单方解除?当员工严重违纪后,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利,在目前的法律上,未受到限制,即员工试用期内、三期内、跟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法定医疗期内等诸多情形,都是可以单方辞退的。
该案中如何证明员工严重违纪?
本案中用人单位为了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纪事实,提供了三个证据,证据一、2013年乙公司销售激励计划;证据二、刘某通过邮件自行报送的201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销量统计表;证据三、甲公司证明函及其销售经理冯某的证人证言。
刘某对上述证据一、证据三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法院观点:刘某虽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证人证言持有异议,但因其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综合判决相关内容,本案中证明员工存在有严重违纪的核心证据似乎是甲公司证明函及其销售经理冯某的证人证言。综合上下文可以考量出,甲公司应该是刘某201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销量统计表所涉及到的经销商,销售经理冯应该是该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考虑到证人证言的多变性,冯某的证言的真实性偏弱,实际上从实务中来看,甲公司证明函应该是最为核心的证据了。
不过不可忽视的是,甲公司属于经销商,与本案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经济合作关系,事实上是具有利害关系的。为什么这样一份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在本案中却被认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