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太领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175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以增资的名义从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5亿元(以公司会计个人账户出借),期限一个月,并约定利息,到期未归还,且支付两个月利息。后小额贷款公司以公司会计的名义报案,并称被告人虚构增资诈骗其1.5亿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一审辩护中高太领律师与洪道德律师共同为被告人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的无罪辩护,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后二审采信辩护人观点,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直接发回重审,截止至2019年4月16日,该案仍在发回重审后的补充侦查中。紧密结合卷宗证据,并了解案件细节,全面分析案情,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点入手。
本案主要是对事实及证据的认定上,辩护人认为该案不构成诈骗,但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本案2021年8月改判不构成诈骗罪,当事人已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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