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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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主任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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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XX与吉林市XX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宗丽娜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9日 3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再审申请人卢XX因与被申请人吉林市XX公司(以下简称华正眼科医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2民终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卢XX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1.华正眼科医院系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2.华正眼科医院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5个月21天)。3.华正眼科医院应当按照300%的比例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资。请求:1.华正眼科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华正眼科医院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3.华正眼科医院支付年休假工资。
华正眼科医院未提交书面意见,认为二审判决正确。
本院经审查认为,1.关于华正眼科医院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据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中,卢XX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辞职申请单》中本人签名及捺印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仅对部分内容有异议,但未能提交证据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关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的规定,卢XX的异议事由不成立。因此,对卢XX的该项事由,本院不予支持。2.关于华正眼科医院是否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性质为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明显的制裁性,并非基于劳动者提供劳动而支付的对价,不属劳动报酬范畴,故应当适用一般仲裁时效的规定。因此,对卢XX的该项事由,本院不予支持。3.关于华正眼科医院是否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的问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本案中,一、二审法院认定卢XX未休年休假,但判令仅按100%的比例补发了年休假工资,违法上述行政法规关于300%的比例规定,属适用法律错误。本院再审审查期间,华正眼科医院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卢XX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尾号6302)支付817.80元,并注明系补发年休假工资。卢XX业已书面确认上述转账收款事实。因华正眼科医院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卢XX关于年休假工资的主张已全部实现。因此,对卢XX的该项事由,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卢XX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卢XX的再审申请。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省刑辩委员会委员,专业功底扎实,业务水平熟练。承办刑事案件上百起,对每一起刑事案件认真、负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长春
  • 执业单位: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201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死刑辩护、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