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丽娜律师
宗丽娜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2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吉林-长春主任律师执业1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者:宗丽娜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3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宽民初字第1764号 原告A,现住长春市宽城区, 委托代理人A,长春市XX律师, 被告A,现住长春市宽城区, 委托代理人A,吉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A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A负担, 审判长A 代理审判员B 人民陪审员C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D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省刑辩委员会委员,专业功底扎实,业务水平熟练。承办刑事案件上百起,对每一起刑事案件认真、负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长春
  • 执业单位: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2201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死刑辩护、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