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广州宅基地房专家律师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装修工程质量有问题导致合同解除,还用给设计费吗?

2021-01-0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1144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看合同约定。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如业主终止协议,则装修公司要收取总造价10%的设计费,最终合同因装修质量不合格不能继续履行,法院认定业主无过错,不用支付设计费。

判决书节选:

梦某公司起诉要求邓某、黄某支付设计费62643元。根据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约定,因邓某、黄某原因终止协议,梦某公司拥有收取工程总造价10%的设计费的权利或按实用面积收取每平方米80元的设计费。现梦某公司所施工工程存在部分工程质量问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非邓某、黄某单方面的原因,梦某公司对此亦存在过错,故对于梦某公司的该项诉讼主张,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503595

  • 昨日访问量

    479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