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后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记得:可以。扣除违约金后,余款可以退还。
判决书节选:
关于涉案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因教育培训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需要符某自愿且配合,现符某以其实际行为表明其不愿意再履行涉案《学员注册登记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之规定,涉案合同不适于强制符某履行。故对符某要求解除涉案合同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双方的责任如何认定以及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符某在庭审中陈述其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其未提供证据证明系因沃某中心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故应认定符某违约,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涉案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结合涉案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沃某中心的成本支出等综合因素,本院酌情认定符某承担涉案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2017年8月11日的《学员注册登记表》对应的课程总价款为33900元,2017年9月10日的《学员注册登记表》对应的课程总价款为20431.2元,故符某应向沃某中心支付的违约金合计为16299.36元(33900元×30%+20431.2元×30%)。同时,鉴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已被判决解除,故剩余课程对应的课程费应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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