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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打房产赠予官司厉害的律师 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能撤销吗

2020-07-1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344人看过举报


广州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能撤销吗?

咨询电话: (张静),《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转移就不可撤销,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况,该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综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情形酌情考量。而在受赠与人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如果赠与行为并没有附加条件,即使对方有过错,也难以撤销。另外,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储蓄合同,连锁加盟合同、委托理财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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