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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区分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怎么判断?

2017-03-1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516人看过举报

张律师: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几代人都住在城市,有城市户口,但是现在城市污染太严重,我们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到农村和一农村朋友买地,正在商量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但是不知道是否有效。想请教一下,哪些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怎么区分呢?

律师解答:您好,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2、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3、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4、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

5、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结合上述所列的要件,我们再来分析以下具体的买卖合同有效性问题。

1、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来说,因为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2、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因为集体成员本身就是该集体的一员,对于该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本身从宏观上就享有,因此不应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的购买行为,都应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因为您家都是有城镇居民,属于第一种情况,因而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即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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