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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生整形美容纠纷中如何收集证据?

2016-01-1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404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

1、整形美容合同(协议书)。合同是整形人和整形机构协商所形成的书面文件,可作为术后出现纠纷的处理依据。一般美容合同或协议内容包括手术方式、过程、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术后短期反应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出现何种情况属于美容机构的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等。整形人在签订整形美容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齐全、准确无误:1.美容机构名称准确。查明整形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全称;2.项目罗列齐全。整形美容服务的项目包括哪些、效果保障、费用等要明确;3.如需使用医疗产品的,还要将产品的使用期限、质量、使用型号和数量列明;4.服务效果的约定,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可以把预期效果写入,如果整形美容后没有达到效果,就可以依约索赔。

2、照片证据。正规医院或整形机构都会对整形美容部位进行术前和术后拍照,且该拍照要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照片背面均应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术前、术后状况。该照片一是作为医疗机构或整形机构资料保存,是整形外科病历记录之一,以便手术前后对比;二是可作为整形人手术结果是否成功、效果如何的对比证明,整形人应该将其作为法律资料保存,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证据出示。

3、就医资料。整形人一定要保存好历次就医资料,例如收据、挂号单、书面就医记录等,这是发生纠纷,整形人索赔的基本证据之一。

4、通话通信记录。双方之间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记录等可以作为发生纠纷后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手机短信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呈堂证供”。

5、宣传手册。医疗机构或整形机构大多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宣传画、招牌广告以及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等形式宣传,虚假宣传、扩大宣传效果等现象广泛存在。很多人也是通过广告和媒介宣传挑选整形机构的,如果发生纠纷,整形人也可以将整形机构的宣传手册等作为证据,要求整形机构承担虚假宣传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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