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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院病历字迹过于潦草,导致无法鉴定医院要赔偿吗?

2015-12-1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5年12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2452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2岁男童住院后不治身亡,父母起诉医院索赔。因病历字迹潦草、难以辨识,法庭判医院赔偿40余万元。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通报医疗纠纷典型案例,指出目前医患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今年初该院推出的医疗纠纷便民机制,给出司法建议。

  20121227日,2岁的小伟(化名)因发热咳嗽伴憋喘,3次由父母带着到某三甲医院门诊就诊,后因病情加重入院。2013111日,小伟在该院去世。小伟父母为证明该医院存在诊疗过错,提交了小伟的病历手册,并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81万余元。

  因该病历字迹潦草,尽管司法鉴定及审判人员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核对病历,但仍有部分内容难以辨认识别。最终,在缺失病历是否对患儿死亡产生实质性影响无法确定的前提下,鉴定结论为医院存在过错,该医疗过错与小伟的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80%

  最终,朝阳法院判令该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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