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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304讲:安置房已交房多年,卖家能否以配偶不同意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2025-02-17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5年02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263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该主张明显违反常理,如果真是卖家配偶不知情不同意,没理由这么多年都不提出,一句话,谁都别把谁当傻子。如下面这个案件,安置房(国有土地性质)买家起诉卖家过户,卖家主张配偶不知情不同意,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最终认定房屋已经交房使用8年,配偶未提异议,现在说不同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卖家配合过户。

判决书节选:

    最后,张买家已于20141231日支付了最后一笔购房款,梁卖家亦于201411月将房屋交付给张买家使用至今?梁卖家提起本案诉讼之前长达8年时间,梁卖家从未就房屋地址提出异议,其配偶亦未对交易提出异议?梁卖家取得房屋产权证、张买家催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提起了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抗辩未经梁卖家配偶追认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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