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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37人看过举报


竞业限制第7讲:显失公平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如认定是显失公平,则竞业限制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具体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张某是书法培训老师,却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后张某离职后在其他培训机构任职,被公司起诉赔偿违约金13万。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只是书法老师,靠教授书法技艺为生,并未接触到公司的商业机密。且公司从未向张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却在协议里约定比补偿金高72倍的高额违约金,属于显失公平,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张律师感慨:如遇到不公平的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咨询律师维权,万万不可白白遭受欺负。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是否应向汉某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对此,本院分析认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设置竞业限制旨在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但这会限制和损害劳动者的劳动权与择业自由权的实现,故对于竞业限制的适用主体不应泛化认定? 本案张某系书法培训老师,并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工作职责及内容为教授书法技艺,张某所教授的书法技艺与其本人学历、职业资历相关,汉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术或商业秘密,故本案不足以认定张某系前述法律规定中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按照涉案《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汉某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仅为一千多元,该补偿金标准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不足以维持张某在广州的最低生活标准。另外,汉某公司从未向张某支付补偿金,而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为竞业限制补偿金应付总额的12,案涉违约金数额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72倍。可见,汉某公司张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对等,前述违约金条款对张某显失公平?综上,本院认为,涉案《竞业限制协议书》对张某不发生法律效力?汉某公司请求张某支付违反竞争限制的违约金138144,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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