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广州宅基地房专家律师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经济社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能继承吗?(继承纠纷第92讲)

2026-07-0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能继承。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这样认定。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继承纠纷,争议焦点为范母持有的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在股权继承上应否对曾父予以多分? 某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中规定:“……本村常住在册户口,且享受本村集体经济分配和福利待遇的村民符合股东资格,纳入确认股权范围享受股权分配。”范母所持有的广州市番禺区合作社10股股权虽然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其取得案涉股权系基于其村民身份,该股权的取得也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案涉股权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系基于其社员资格而取得,应当认定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故本院认定案涉股权属于范母的个人财产? 曾父关于案涉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

    曾父主张因其年老多病应当在股权继承上对其予以多分,曾某2等人对此表示不同意?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曾父现已退休,享有退休工资及广州市医疗保险,具有生活来源及医疗保障,而继承人曾某5、曾某6自愿将继承的股权赠与曾父曾父在股权继承上已多于其他继承人,本案曾父要求多分遗产的上诉主张缺乏理据,本院不予支持。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258129

  • 昨日访问量

    823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