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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司将自己的安置房过户到别人名下了怎么办?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75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起诉撤诉过户。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拆迁公司和后来的买家撤诉预售备案登记。

判决书节选:

拓某公司黄原告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拓某公司拆迁黄原告的房屋,用涉案房屋作为交产调换补偿给黄原告,但拓某公司又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张被告黄原告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张被告拓某公司配合办理撤销广州房预售备案登记合法有理,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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